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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6
因为缺乏社会的服务,一些企业不得不为民工提供食宿等,造成了新的“企业办社会”现象,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实际成本加大。
据调查,到深圳工作后有跳槽经历的民工占30.1%。其中,跳槽1次的占46.7%,2次的占27.9%,三次的占18.9%。据不完全调查,深圳企业的平均流动率约为25%,在某些企业中,最高的流动率达40%以上。如:日资奥林巴斯企业有工人总数4000佘人,2002年春节后,因工人辞工而新招工数近2000人。企业因为过高比例的工人流动而大大加重了企业的招工成本和对工人的培训成本。有些企业几乎一年到头都在招募和培训工人。过高比例的工人流动影响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甚至会使生产过程中断,而企业却无法在市场上及时补充到缺额工人。这种状况直接构成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因此改善工人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提供社会化的低利或免费服务,有助于企业的稳定和正常的经营,从而有利于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