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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启示8
(四)中国电力改革的实践和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至1997年初步扭转了全国主要电网缺电的局面,大部分电网实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东北、川渝等少数电网由于用电增长速度低于预测水平较多,出现暂时富裕。
深化改革对电力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二十年来我们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有:变独家办电为多家办电;积极利用外资并欢迎外商投资办电;每千瓦时工业用电征收2分钱电力建设基金;新厂实行还本付息电价;实行“煤运加价”政策;实行“政企分开、联合电网、省为实体、统一调度,因地因网制宜”的办电管电方针。
过去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电力体制改革以加快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转变为目标,解决了连续二十多年的电力危机,形成了比较开放的电力市场和适合当时国情的电价机制,初步实现了电力工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从国家独家办电到多家办电,形成了多家竞争办电的格局
针对办电资金不够的情况,我国80年代初起实行集资办电、多家办电的方针。开始由地方政府出资,以后发展到组织地市企业、乡镇企业集资,利用煤代油资金,出售用电权集资,发行电力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办电。1984年国务院批准华东电网采取工业用电提价不超过两分钱的办法征收地方电力建设基金,1988年推广到全国,为地方办电建立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1985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明确集资电厂可以独立经营,与电网签订供电经济合同,也可委托电网代为经营管理。实行多种电价,独立经营的集资电厂,其售电价格允许浮动。大多数合资或非电力公司独资建设的电厂成立发电公司,形成了大批独立发电商。
为了解决发展所需资金、设备不足的困难,同时又积极利用世行、亚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政府出口信贷等贷款办电,鼓励外商来华独资、合资办电。1985年深圳与香港合和电力有限公司合资建设沙角电厂,用BOT方式经营管理,广东与香港合资建设经营大亚湾核电站,成立华能国际和新力等电力开发公司利用外资办电。以后许多外商纷纷到中国投资办电。
2000年全国3.19亿千瓦发电装机容量中,国家电力公司在中国发电市场份额已降至50%左右。在2000年新增发电容量2055万千瓦中,国家电力公司投资部分占58%。
无论从国内投资还是从外商投资办电情况来看,我国是发电市场比较开放的国家,也是独立发电商较多的国家。发电市场的开放程度远大于日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美国等国家。
从计划到市场转轨过程中引入多种经济成分
改革开放前电力工业全部是国有企业。1982年龙口电厂集资办电,开始引入集体所有制成分。1985年中外合资建设了沙角B厂及大亚湾核电站,引入了国外资本。90年代初上海申能和深圳能源公司等股票在国内上市,以后迅速发展到2000年已有上市公司40多家,吸引了大量国内投资。华能国际开发公司,大唐公司,新力公司等进行股份制改造后股票在纽约、香港上市,吸引了国外大量资金。上市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促进了电力工业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
1999年全国已有大中型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外商投资23亿美元。到国外上市的发电公司3家,总发电容量1953万千瓦,筹集资金16.5亿美元。在国内上市的发电公司37家,在国内资本市场上筹集了数百亿元资金。电力工业已逐步形成以国有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以国家控股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将是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
实施适应多家办电的电价政策
198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允许新电厂实行还本付息电价,使新电厂能够还本付息并取得合理收益。同时,对中外合资电厂,按照国际惯例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明确年供电量及上网电价,由电力公司收购后转售给用户,吸引了外商来华投资办电。